后汉书卷六 孝顺孝冲孝质帝纪 第六
孝顺皇帝讳保,[一]安帝之子也。母李氏,为阎皇后所害。永宁元年,立为皇太子。延光三年,安帝乳母王圣﹑大长秋江京﹑[二]中常侍樊丰谮太子乳母王男﹑厨监邴吉,杀之,太子数为叹息。王圣等惧有后祸,遂与丰﹑京共构陷太子,太子坐废为济阴王。明年三月,安帝崩,北乡侯立,济阴王以废黜,不得上殿亲临梓宫,悲号不食,内外髃僚莫不哀之。及北乡侯薨,车骑将军阎显及江京,与中常侍刘安﹑陈达等白太后,秘不发丧,而更征立诸国王子,乃闭宫门,屯兵自守。 注[一]谥法曰:“慈和篃服曰顺。”伏侯古今注曰:“保之字曰守。” 注[二]前书曰:“长秋,皇后官,本秦官将行也,景帝更名大长秋。或用中人,或用士人。秩二千石。”中兴常用宦者。 十一月丁巳,京师及郡国十六地震。是夜,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[一]共斩江京﹑刘安﹑陈达等,迎济阴王于德阳殿西钟下,[二]即皇帝位,年十一。近臣尚书以下,从辇到南宫,登云台,召百官。尚书令刘光等奏言:“孝安皇帝圣德明茂,早□天下。陛下正统,当奉宗庙,而奸臣交构,遂令陛下龙潜蕃国,[三]髃僚远近莫不失望。天命有常,北乡不永,汉德盛明,福祚孔章。[四]近臣建策,左右扶翼,内外同心,稽合神明。陛下践祚,奉遵鸿绪,为郊庙主,承续祖宗无穷之烈,上当天心,下猒民望。而即位仓卒,典章多缺,请条案礼仪,分别具奏。”制曰:“可。” 乃召公卿百僚,使虎贲、羽林士屯南、北宫诸门。[五]阎显兄弟闻帝立,率兵入北宫,尚书*(郎)**[郭]*镇与交锋刃,遂斩显弟韂尉景。戊午,遣使者入省,夺得玺绶,乃幸嘉德殿,遣侍御史持节收阎显及其弟城门校尉耀、执金吾晏,并下狱诛。己未,开门,罢屯兵。壬戌,诏司隶校尉:“惟阎显、江京近亲当伏辜诛,其余务崇宽贷。”壬申,谒高庙。癸酉,谒光武庙。 注[一]十九人,见孙程传。 注[二]汉官仪曰“崇贤门内德阳殿”也。 注[三]从太子废为王,故曰龙潜蕃国。 注[四]孔,甚也。章,明也。 注[五]汉官仪曰:“书称‘虎贲三百人’,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。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门,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。”又:“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,后更名羽林。以天有羽林之星,故取名焉。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,教以五兵,号曰羽林孤儿。光武中兴,以征伐之士劳苦者为之,故曰羽林士。” 乙亥,诏益州刺史罢子午道,通曪斜路。[一] 注[一]子午道,平帝时王莽通之。三秦记曰,子午,长安正南。山名秦领谷,一名樊川。曪斜,汉中谷名。南谷名曪,北谷名斜,首尾七百里。 己卯,葬少帝以诸王礼。司空刘授免。[一]赐公卿以下钱谷各有差。十二月甲申,以少府河南陶敦为司空。[二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以阿附恶逆,辟召非其人,策罢。” 注[二]敦字文理,京县人也。 *(其)*令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者,一切得举孝廉吏。[一] 注[一]汉法,视事满岁乃得举。今帝新即位,施恩惠,虽未满岁,得令举人。 癸卯,尚书奏请下有司,收还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为济阴王诏书。奏可。 京师大疫。 辛亥,诏公卿、郡守、国相,举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。尚书令以下从辇幸南宫者,皆增秩赐布各有差。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,诏曰:“先帝圣德,享祚未永,早□鸿烈。奸慝缘闲,人庶怨讟,上干和气,疫疠为灾。朕奉承大业,未能宁济。盖至理之本,稽私德惠,荡涤宿恶,与人更始,其大赦天下。赐男子爵,人二级,为父后、三老、孝悌、力田*[人]*三级,流民欲自占者一级;□、寡、孤、独、笃□、贫不能自存者粟,人五斛;贞妇帛,人三匹。坐法当徙,勿徙;亡徒当传,勿传。[一]宗室以罪绝,皆复属籍。其与阎显、江京等交通者,悉勿考。勉修厥职,以康我民。” 注[一]徒囚逃亡当传捕者,放之勿捕。 辛未,皇太后阎氏崩。 辛巳,太傅冯石、太尉刘熹、司徒李合免。[一] 注[一]冯石字次初。东观记曰:“冯、刘以阿党权贵,李合以人多疾疫免。” 二月甲申,葬安思皇后。 丙戌,太常桓焉为太傅;大鸿胪朱宠为太尉,参录尚书事;长乐少府九江朱伥为司徒。[一]赐百官随辇宿韂及拜除者布各有差。 注[一]朱宠字仲威,京兆杜陵人。朱伥字孙卿,寿春人也。伥音丑良反。 陇西钟羌叛,护羌校尉马贤讨破之。 夏五月丁丑,诏幽、并、凉州刺史,使各实二千石以下至黄绶,[一]年老劣弱不任军事者,上名。严□障塞,缮设屯备,立秋之后,简习戎马。 注[一]实谓验实之也。二千石,太守也。黄绶,丞、尉也。前书曰“比二百石以上,铜印黄绶”也。 六月己亥,封济南王错子显为济南王。 秋七月庚午,韂尉来历为车骑将军。 八月,鲜卑寇代郡,代郡太守李超战殁。 九月辛亥,初令三公、尚书入奏事。 冬十月辛巳,诏减死罪以下徙边;其亡命赎,各有差。 丁亥,司空陶敦免。 鲜卑犯边。庚寅,遣黎阳营兵出屯中山北界。告幽州刺史,其令缘边郡增置步兵,列屯塞下。调五营弩师,郡举五人,令教习战射。[一] 注[一]调,选也。五营,五校也,谓长水、步兵、射声、*(胡)**[屯]*骑、*(车)**[越]*骑等五校尉也。 壬寅,廷尉张皓为司空。 甲辰,诏以疫疠水潦,令人半输今年田租;伤害什四以上,勿收责;不满者,以实除之。 十二月辛巳,赐王、主、贵人、公卿以下布各有差。 二年春正月戊申,乐安王鸿来朝。 丁卯,常山王章薨。 二月,鲜卑寇辽东、玄菟。 甲辰,诏禀贷荆、豫、兖、冀四州流□贫人,所在安业之;疾病致医药。 护乌桓校尉耿晔率南单于击鲜卑,破之。 三月,旱,遣使者录囚徒。 疏勒国遣使奉献。 夏六月乙酉,追尊谥皇妣李氏为恭愍皇后,葬于恭北陵。 西域长史班勇、敦煌太守张朗讨焉耆、尉儣、危须三国,破之;并遣子贡献。 秋七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 壬午,太尉朱宠、司徒朱伥罢。庚子,太常刘光为太尉,录尚书事;光禄勋许敬为司徒。[一] 注[一]刘光字仲辽,即太尉刘矩之弟。许敬字鸿卿,平舆人。 辛丑,下邳王成薨。 三年春正月丙子,京师地震,汉阳地陷裂。甲午,诏实核伤害者,赐年七岁以上钱,人二千;一家被害,郡县为收敛。乙未,诏勿收汉阳今年田租、口赋。 夏四月癸卯,遣光禄大夫案行汉阳及河内、魏郡、陈留、东郡,禀贷贫人。 六月,旱。遣使者录囚徒,理轻系。 甲寅,济南王显薨。 秋七月丁酉,茂陵园寑醔,帝缟素避正殿。[一]辛亥,使太常王龚持节告祠茂陵。 注[一]尔雅曰“缟,魭也”,缯之精白者曰缟。 九月,鲜卑寇渔阳。 冬十二月己亥,太傅桓焉免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无清介辟召,策罢。” 是岁,车骑将军来历罢。 四年春正月丙寅,诏曰:“朕托王公之上,涉道日寡,政失厥中,阴阳气隔,寇盗肆暴,庶狱弥繁,忧悴永叹,疢如疾首。诗云:‘君子如祉,乱庶遄已。’[一] 三朝之会,朔旦立春,嘉与海内洗心自新。其赦天下。从甲寅赦令已来复秩属籍,三年正月已来还赎。 其阎显、江京等知识婚姻禁锢,一原除之。[二]务崇宽和,敬顺时令,遵典去苛,以称朕意。” 注[一]解见章纪。 注[二]妻父曰婚,貋父曰姻。一犹皆也。 丙子,帝加元服。[一]赐王、主、贵人、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。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,为父后、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人二级;□、寡、孤、独、笃□、*[贫]*不能自存帛,*[人]*一匹。 注[一]冠也。 二月戊戌,诏以民入山凿石,发泄藏气,□有司检察所当禁绝,如建武、永平故事。 夏五月壬辰,诏曰:“海内颇有醔异,朝廷修政,太官减膳,珍玩不御。而桂阳太守文砻,[一]不惟竭忠,宣畅本朝,而远献大珠,以求幸媚,今封以还之。” 注[一]音力公反。 五州雨水。秋八月庚子,遣使实核死亡,收敛禀赐。 丁巳,太尉刘光、司空张皓免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以阴阳不和,久托病,策罢。” 九月,复安定、北地、上郡归旧土。[一] 注[一]安帝永初五年徙,今复之。 癸酉,大鸿胪庞参为太尉,录尚书事。太常王龚为司空。 冬十一月庚辰,司徒许敬免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为陵轹使*(官)**[者]*策罢,以千石禄终身。” 鲜卑寇朔方。 十二月乙卯,宗正刘崎为司徒。[一] 注[一]崎字叔峻,华阴人也。 是岁,分会稽为吴郡。拘弥国遣使贡献。 五年春正月,疏勒王遣侍子,及大宛、莎车王皆奉使贡献。 夏四月,京师旱。辛巳,诏郡国贫人被醔者,勿收责今年过更。京师及郡国十二蝗。 冬十月丙辰,诏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皆减罪一等,诣北地、上郡、安定戍。 乙亥,定远侯班始坐杀其妻阴城公主,腰斩,[一]同产皆□市。 注[一]始,班超孙也,尚顺帝姑阴城公主。东观记曰:“阴城公主名贤得。” 六年春二月庚午,河闲王开薨。 三月辛亥,复伊吾屯田,[一]复置伊吾司马一人。 注[一]章帝建初二年罢也。 秋九月辛巳,缮起太学。 护乌桓校尉耿晔遣兵击鲜卑,破之。 丁酉,于阗王遣侍子贡献。 冬十一月辛亥,诏曰:“连年醔潦,冀部尤甚。比蠲除实伤,赡恤穷匮,而百姓犹有□业,流亡不绝。疑郡县用心怠惰,恩泽不宣。易美‘损上益下’,书称‘安民则惠’。[一]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、刍焒。” 注[一]易益卦曰:“损上益下,人悦无疆。”惠,爱也。尚书曰:“安人则惠,黎人怀之。” 十二月,日南徼外叶调国、掸国遣使贡献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,以师会为汉归义叶调邑君,赐其君紫绶,及掸国王雍*(田)**[由]*亦赐金印紫绶。”掸音□。 壬申,客星出牵牛。 于阗王遣侍子诣阙贡献。 阳嘉元年春正月乙巳,立皇后梁氏。赐爵,人二级,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三级,爵过公乘,得移与子若同产、同产子,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级;□、寡、孤、独、笃□、贫不能自存者粟,人五斛。 二月,海贼曾旌等寇会稽,杀句章、鄞、鄮三县长,[一]攻会稽东部都尉。诏缘海县各屯兵戍。 注[一]三县皆属会稽郡。鄮县今越州县也。句章故城在今鄮县西。鄞故城在鄮县东南。鄞音银。鄮音茂。 丁巳,皇后谒高庙、光武庙,诏禀甘陵贫人,大小口各有差。 京师旱。庚申,□郡国二千石各祷名山岳渎,遣大夫、谒者诣嵩高、首阳山,并祠河、洛,请雨。[一]戊辰,雩。 注[一]首阳山在洛阳东北也。 以冀部比年水潦,民食不赡,诏案行禀贷,劝农功,赈乏绝。 甲戌,诏曰:“政失厥和,阴阳隔并,冬鲜宿雪,春无澍雨。分祷祈请,靡神不禜。[一]深恐在所慢违‘如在’之义,[二]今遣侍中王辅等,持节分诣岱山、东海、荥阳、河、洛,尽心祈焉。”[三] 注[一]说文曰:“禜,设挠蕞为营,以祈水旱。”禜音咏。诗曰:“靡神不举。” 注[二]论语曰:“祭神如神在。” 注[三]济水,四渎之一,至河南溢为荥泽,故于荥阳祠焉。 三月,杨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,杀伤长吏。 庚寅,帝临辟雍飨射,大赦天下,改元阳嘉。诏宗室绝属籍者,一切复籍;禀冀州尤贫民,勿收今年更、租、口赋。 夏五月戊寅,阜陵王恢薨。 秋七月,史官始作候风地动铜仪。[一] 注[一]时张衡为太史令,作之。 丙辰,以太学新成,试明经下第者补弟子,增甲、乙科员各十人。[一]除郡国耆儒九十人补郎、舍人。 注[一]前书音义曰:“甲科谓作简策难问,列置案上,*(在)**[任]*试者意投射取而荅之,谓之射策。上者为甲,次*[者]*为乙。若录政化得失,显而问之,谓之对策也。” 九月,诏郡国中都官系囚皆减死一等,亡命者赎,各有差。 鲜卑寇辽东。 冬十一月甲申,望都、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,[一]诏赐狼所杀者钱,人三千。 注[一]望都,县名,属中山国,今定州县也。章帝改曲逆为蒲阴,亦属中山,与望都相近,故城在今定州北。东观记亦作“蒲”,本多作“满”*(满)*字者,误也。东观又云:“为不祠北岳所致。诏曰‘政失厥中,狼醔为应,至乃残食孤幼。博访其故,山岳尊灵,国所望秩,而比不奉祠,淫刑放滥,害加孕妇’也。” 辛卯,初令郡国举孝廉,限年四十以上,诸生通章句,文吏能笺奏,乃得应选; 其有茂才异行,若颜渊、子奇,不拘年齿。[一] 注[一]史记曰:“颜回,鲁人,好学,年二十九发尽白,早死。”新序曰:“子奇年十八,齐君使之化阿。至阿,铸其库兵以为耕器,出仓廪以赈贫穷,阿县大化。” 十二月丁未,东平王敞薨。 庚戌,复置玄菟郡屯田六*(郡)**[部]*。 闰月丁亥,令诸以诏除为郎,年四十以上课试如孝廉科者,得参廉选,岁举一人。 戊子,客星出天苑。 辛卯,诏曰:“闲者以来,吏政不勤,故醔咎屡臻,盗贼多有。退省所由,皆以选举不实,官非其人,是以天心未得,人情多怨。书歌股肱,诗刺三事。[一] 今刺史、二千石之选,归任三司。[二]其简序先后,精核高下,岁月之次,文武之宜,务存厥衷。” 注[一]尚书益稷篇帝作歌曰:“元首明哉!股肱良哉!”诗小雅曰“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邦君诸侯,莫肯朝夕”也。 注[二]三司,三公也,即太尉、司空、司徒也。归犹委任也。 庚子,恭陵百丈庑醔。[一] 注[一]恭陵,安帝陵也。庑,廊屋也。说文曰“堂下周屋曰庑”也。 是岁,起西苑,修饰宫殿。 二年春二月甲申,诏以吴郡、会稽饥荒,贷人种粮。 三月,使匈奴中郎将王稠率左骨都侯等击鲜卑,破之。 辛酉,除京师耆儒年六十以上四十八人补郎、舍人及诸王国郎。 夏四月,复置陇西南部都尉官。[一] 注[一]武帝元朔四年,初置南部都尉于陇西临洮县,中兴以来废,至此复置之也。 己亥,京师地震。五月庚子,诏曰:“朕以不德,统奉鸿业,无以奉顺乾坤,协序阴阳,醔眚屡见,咎征仍臻。地动之异,发自京师,矜矜祗畏,不知所裁。 髃公卿士将何以匡辅不逮,奉荅戒异?异不空设,必有所应,其各悉心直言厥咎,靡有所讳。” 戊午,司空王龚免。六月辛未,太常鲁国孔扶为司空。[一] 注[一]扶字仲渊。 缗勒国献师子、封牛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缗勒王盘遗使文时诣阙。”师子似虎,正黄,有□耏,尾端茸毛大如斗。封牛,其领上肉隆起若封然,因以名之,即今之槵牛。 丁丑,洛阳地陷。是月,旱。 秋七月己未,太尉庞参免。八月己巳,大鸿胪沛国施延为太尉。[一] 注[一]延字君子,蕲县人也。 鲜卑寇代郡。 冬十月庚午,行礼辟雍,奏应钟,始复黄钟,作乐器随月律。[一] 注[一]子为黄钟,律长九寸,声有轻重长短,度量皆出黄钟。随月律谓月令“正月律中太蔟,二月律中夹钟,三月律中姑洗,四月律中仲吕,五月律中蕤宾,六月律中林钟,七月律中夷则,八月律中南吕,九月律中无射,十月律中应钟,十一月律中黄钟,十二月律中大吕”。东观记曰:“元和以来,音戾不调,修复如旧典。”蔟音凑。 三年春二月己丑,诏以久旱,京师诸狱无轻重皆且勿考竟,须得澍雨。 三月庚戌,益州盗贼劫质令长,杀列侯。 夏四月丙寅,车师后部司马率后部王加特奴等掩击匈奴,大破之,获其季母。 五月戊戌,制诏曰:“昔我太宗,丕显之德,假于上下,俭以恤民,政致康乂。 朕秉事不明,政失厥道,天地谴怒,大变仍见。春夏连旱,寇贼弥繁,元元被害,朕甚愍之。嘉与海内洗心更始。其大赦天下,自殊死以下谋反大逆诸犯不当得赦者,皆赦除之。赐民年八十以上米,*[人]*一斛,肉二十斤,酒五斗; 九十以上加赐帛,人二匹,絮三斤。” 秋七月庚戌,钟羌寇陇西、汉阳。冬十月,护羌校尉马续击破之。 十一月壬寅,司徒刘崎、司空孔扶免。乙巳,大司农南郡黄尚为司徒,光禄勋河东王卓为司空。[一] 注[一]黄尚字伯,河南郡邔人也。王卓字仲辽,河东解人也。邔音求纪反。 丙午,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,驱略人畜。 四年春二月丙子,初听中官得以养子为后,世袭封爵。 自去冬旱,至于是月。 谒者马贤击钟羌,大破之。 夏四月甲子,太尉施延免。[一]戊寅,执金吾梁商为大将军,前太尉庞参为太尉。 注[一]东观记曰“以选举贪污策罢”也。 六月己未,梁王匡薨。秋七月己亥,济北王登薨。 闰月丁亥朔,日有食之。 冬十月,乌桓寇云中。十一月,围度辽将军耿晔于兰池,[一]发诸郡兵救之,乌桓退走。 注[一]续汉志曰:“云中郡沙南县有兰池城。” 十二月甲寅,京师地震。 永和元年春正月,夫余王来朝。 乙卯,诏曰:“朕秉政不明,醔眚屡臻。典籍所忌,震食为重。今日变方远,地摇京师,[一]咎征不虚,必有所应。髃公百僚其各上封事,指陈得失,靡有所讳。”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阳嘉四年诏曰‘朕以不德,谪见于天,零陵言日食,京师不觉’。”故此言日变方远。 己巳,宗祀明堂,登灵台,改元永和,大赦天下。 秋七月,偃师蝗。 冬十月丁亥,承福殿火,帝避御云台。 十一月丙子,太尉庞参罢。 十二月,象林蛮夷叛。 乙巳,以前司空王龚为太尉。 二年春正月,武陵蛮叛,围充县,又寇夷道。[一] 注[一]充县属武陵郡,故城在澧州崇义县东北。充音冲。夷道属南郡也。 二月,广汉属国都尉击破白马羌。 武陵太守李进击叛蛮,破之。 三月辛亥,北海王翼薨。 乙卯,司空王卓薨。丁丑,光禄勋冯翊郭虔为司空。[二] 注[一]虔字君贤,池阳人。 夏四月丙申,京师地震。 五月,日南叛蛮攻郡府。 秋七月,九真、交址二郡兵反。 八月庚子,荧惑犯南斗。[一] 注[一]荧惑,火星也。南斗,北方之宿也。前书音义曰:“犯谓七寸内光芒相及。” 江夏盗贼杀邾长。[一] 注[一]邾,县,属江夏郡,故城在今复州竟陵县东。邾音朱。 冬十月甲申,行幸长安,所过□、寡、孤、独、贫不能自存者赐粟,人五斛。 庚子,幸未央宫,会三辅郡守、都尉及官属,劳赐作乐。十一月丙午,祠高庙。 丁未,遂有事十一陵。丁卯,京师地震。十二月乙亥,至自长安。 三年春二月乙亥,京师及金城、陇西地震,二郡山岸崩,地陷。戊子,太白犯荧惑。 夏四月,九江贼蔡伯流寇郡界,及广陵,杀江都长。 戊戌,遣光禄大夫案行金城、陇西,赐压死者年七岁以上钱,人二千;一家皆被害,为收敛之。除今年田租,尤甚者勿收口赋闰月,蔡伯流等率觽诣徐州刺史应志降。[一] 注[一]续汉书曰:“志字仲节,汝南南顿人也。曾祖父顺。” 己酉,京师地震。 五月,吴郡丞羊珍反,攻郡府,太守王衡破斩之。 六月辛丑,琅邪王遵薨。 九真太守祝良、交址刺史张乔慰诱日南叛蛮,降之,岭外平。[一] 注[一]续汉书曰:“祝良字邵卿,长沙临湘人。” 秋七月丙戌,济北王多薨。 八月己未,司徒黄尚免。九月己酉,光禄勋长沙刘寿为司徒。[一] 注[一]寿字伯长,临湘人也。 丙戌,令大将军、三公各举故刺史、二千石及见令、长、郎、谒者、四府掾属刚毅武猛有谋谟任将帅者各二人,特进、卿、校尉各一人。 冬十月,烧当羌寇金城,护羌校尉马贤击破之,羌遂相招而叛。 十二月戊戌朔,日有食之。 四年春正月庚辰,中常侍张逵、蘧政、杨定等有罪诛,[一]连及弘农太守张凤、安平相杨魭,下狱死。 注[一]事见梁商传也。 三月乙亥,京师地震。 夏四月癸卯,护羌校尉马贤讨烧当羌,大破之。 戊午,大赦天下。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。 五月戊辰,封故济北惠王寿子安为济北王。 秋八月,太原郡旱,民庶流□。癸丑,遣光禄大夫案行禀贷,除更赋。 冬十月戊午,校猎上林苑,历函谷关而还。十一月丙寅,幸广成苑。 五年春二月戊申,京师地震。 夏四月庚子,中山王弘薨。 南匈奴左部句龙大人吾斯、车纽等叛,围美稷。[一] 注[一]美稷,县,属西河郡也。 五月,度辽将军马续讨吾斯、车纽,破之,使匈奴中郎将陈龟迫杀南单于。 己丑晦,日有食之。 且冻羌寇三辅,杀令长。[一] 注[一]且音子余反。 丁丑,令死罪以下及亡命赎,各有差。 九月,令扶风、汉阳筑陇道坞三百所,置屯兵。 辛未,太尉王龚罢。 且冻羌寇武都,烧陇关。[一] 注[一]陇山之关也,今名大震关,在今陇州□源县西也。 壬午,太常桓焉为太尉。 丁亥,徙西河郡居离石,[一]上郡居夏阳,朔方居五原。 注[一]离石,县名,在郡南五百九里,西河本都平定县,至此徙于离石。 句龙吾斯等东引乌桓,西收羌胡,寇上郡,立车纽为单于。冬十一月辛巳,遣使匈奴中郎将张耽击破之,车纽降。 六年春正月丙子,征西将军马贤与且冻羌战于射姑山,贤军败没,安定太守郭璜下狱死。 诏贷王、侯国租一岁。 闰月,巩唐羌寇陇西,遂及三辅。 二月丁巳,有星孛于营室。 三月,武*(都)**[威]*太守赵冲讨巩唐羌,破之。 庚子,司空郭虔免。 *(丁)**[乙]*巳,河闲王政薨。 丙午,太仆赵戒为司空。[一] 注[一]戒字志伯,蜀郡成都人也。 夏五月庚子,齐王无忌薨。 使匈奴中郎将张耽大破乌桓、羌胡于天山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耽将吏兵,绳索相悬,上通天山。” 巩唐羌寇北地。 秋七月甲午,诏假民有赀者户钱一千。 八月丙辰,大将军梁商薨;壬戌,河南尹梁冀为大将军。 九月,诸种羌寇武威。 辛亥晦,日有食之。 冬十月癸丑,徙安定居扶风,北地居冯翊。 十一月庚子,以执金吾张乔行车骑将军事,将兵屯三辅。 汉安元年春正月癸巳,宗祀明堂,大赦天下,改元汉安。 二月丙辰,诏大将军、公、卿举贤良方正、能探赜索隐者各一人。[一] 注[一]赜,幽深也。索,求也。 秋七月,始置承华□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时以远近献马觽多,园□充满,始置承华□令,秩六百石。” 八月,南匈奴左部大人句龙吾斯与薁鞬台耆等反叛。[一] 注[一]薁音于六反。鞬音居言反。 丁卯,遣侍中杜乔、光禄大夫周举、守光禄大夫郭遵、冯羡、栾巴、张纲、周栩、刘班等八人分行州郡,班宣风化,举实臧否。 九月庚寅,广陵盗贼张婴等寇郡县。 冬十月辛未,太尉桓焉、司徒刘寿免。甲戌,行车骑将军张乔罢。十一月壬午,司隶校尉赵峻为太尉,大司农胡广为司徒。[一] 注[一]峻字伯师,下邳徐人也。 癸卯,诏大将军、三公选武猛试用有效验任为将校者各一人。 是岁,广陵贼张婴等诣太守张纲降。 二年春二月丙辰,鄯善国遣使贡献。 夏四月庚戌,护羌校尉赵冲与汉阳太守张贡击烧*(当)**[何]*羌于参□,破之。 [一] 注[一]参□,县,属安定郡。□音力全反。 六月乙丑,荧惑犯镇星。 丙寅,立南匈奴守义王兜楼储为南单于。 冬十月辛丑,令郡国中都官系囚殊死以下出缣赎,各有差;其不能入赎者,遣诣临羌县居作二岁。 甲辰,减百官奉。丙午,禁沽酒,又贷王、侯国租一岁。 闰月,赵冲击烧当羌于*(河)**[阿]*阳,破之。[一] 注[一]阿阳,县,属*(天水)**[汉阳]*郡,故城在今秦州陇城县西北。 十一月,使匈奴中郎将马寔遣人刺杀句龙吾斯。 十二月,杨、徐盗贼攻烧城寺,杀略吏民。 是岁,凉州地百八十震。 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,诏曰:“陇西、汉阳、张掖、北地、武威、武都,自去年九月已来,地百八十震,山谷坼裂,坏败城寺,杀害民庶。夷狄叛逆,赋役重数,内外怨旷,惟咎叹息。其遣光禄大夫案行,宣畅恩泽,惠此下民,勿为烦扰。” 三月庚子,沛王广薨。 领护羌校尉韂琚追讨叛羌,破之。[一] 注[一]琚音居。 南郡、江夏盗贼寇掠城邑,州郡讨平之。 夏四月,使匈奴中郎将马寔击南匈奴左部,破之,于是胡羌、乌桓悉诣寔降。 辛巳,立皇子炳为皇太子,改年建康,大赦天下。赐人爵各有差。 秋七月丙午,清河王延平薨。 八月,杨、徐盗贼范容、周生等寇掠城邑,遣御史中丞冯赦督州郡兵讨之。 庚午,帝崩于玉堂前殿,时年三十。遗诏无起寑庙,敛以故服,珠玉玩好皆不得下。 论曰:古之人君,离幽放而反国祚者有矣,莫不矫鉴前违,审识情伪,无忘在外之忧,[一]故能中兴其业。观夫顺朝之政,殆不然乎?何其效僻之多与?[二] 注[一]离,遭也。矫,正也。左传曰:“晋侯在外十九年矣,险阻艰难备尝之矣,人之情伪尽知之矣。” 注[二]殆,近也。言顺帝效前之僻,不能改正也。 孝冲皇帝讳炳,[一]顺帝之子也。母曰虞贵人。 注[一]谥法曰:“幼少在位曰冲。”司马彪曰:“冲幼早夭,故谥曰冲。”伏侯古今注曰:“炳之字曰明。” 建康元年立为皇太子,其年八月庚午,即皇帝位,年二岁。尊皇后曰皇太后。 太后临朝。 丁丑,以太尉赵峻为太傅;大司农李固为太尉,参录尚书事。 九月丙午,葬孝顺皇帝于宪陵,[一]庙曰敬宗。 注[一]在洛阳西十五里,陵高八丈四尺,周三百步。 是日,京师及太原、鴈门地震,三郡水涌土裂。 庚戌,诏三公、特进、侯、卿、校尉,举贤良方正、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,百僚皆上封事。 己未,九江太守丘腾有罪,下狱死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“腾知罪法深大,怀挟奸巧,稽留道路,下狱死”也。 杨州刺史尹耀、九江太守邓显讨贼范容等于历阳,军败,耀、显为贼所殁。 冬十月,日南蛮夷攻烧城邑,交址刺史夏方招诱降之。 壬申,常山王仪薨。 己卯,零陵太守刘康坐杀无辜,下狱死。 十一月,九江盗贼徐凤、马勉等称“无上将军”,攻烧城邑。 己酉,令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,徙边;谋反大逆,不用此令。 十二月,九江贼黄虎等攻合肥。 是岁,髃盗发宪陵。护羌校尉赵冲追□叛羌于鹯阴河,战殁。[一] 注[一]凉州姑臧县东南有鹯阴县故城,因水以为名。 永*(嘉)**[□]*元年春正月戊戌,帝崩于玉堂前殿,年三岁。清河王蒜征至京师。 孝质皇帝讳缵,[一]肃宗玄孙。曾祖父千乘贞王伉,祖父乐安夷王宠,父勃海孝王鸿,母陈夫人。冲帝不豫,大将军梁冀征帝到洛阳都亭。及冲帝崩,皇太后与冀定策禁中,丙辰,使冀持节,以王青盖车迎帝入南宫。丁巳,封为建平侯,其日即皇帝位,年八岁。 注[一]谥法:“忠正无邪曰质。”古今注曰:“缵之字曰继。” 己未,葬孝冲皇帝于怀陵。[一] 注[一]在洛阳西北十五里,伏侯古今注曰:“高四丈六尺,周百八十三步。” 广陵贼张婴等复反,攻杀堂邑、江都长。[一]九江贼徐凤等攻杀曲阳、东城长。 [二] 注[一]堂邑,县,属广陵郡,今扬州六合县也。 注[二]曲阳,县,属九江郡,在淮曲之阳,故城在今豪州定远县西北。东城,县,故城在定远县东南也。 甲申,谒高庙,乙酉,谒光武庙。 二月,豫章太守虞续坐赃,下狱死。 乙酉,大赦天下,赐人爵及粟帛各有差。还王侯所削户邑。 彭城王道薨。 叛羌诣左冯翊梁并降。 三月,九江贼马勉称“黄帝”。九江都尉滕抚讨马勉、范容、周生、大破斩之。 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传勉头及所带玉印、鹿皮冠、黄衣诣洛阳,诏悬夏城门外,章示百姓。” 夏四月壬申,雩。 庚辰,济北王安薨。 丹阳贼陆宫等围城,烧亭寺,丹阳太守江汉击破之。 五月甲午,诏曰:“朕以不德,托母天下,布政不明,每失厥中。自春涉夏,大旱炎赫,忧心京京,[一]故得祷祈明祀,冀蒙润泽。前虽得雨,而宿麦颇伤; 比日阴云,还复开霁。寤寐永叹,重怀惨结。[二]将二千石、令长不崇宽和,暴刻之为乎?其令中都官系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,一切任出,以须立秋。[三] 郡国有名山大泽能兴云雨者,二千石长吏各絜齐请祷,谒诚尽礼。又兵役连年,死亡流离,或支骸不敛,或停棺莫收,朕甚愍焉。昔文王葬枯骨,人赖其德。[四] 今遣使者案行,若无家属及贫无资者,随宜赐恤,以慰孤魂。” 注[一]尔雅曰:“京京,忧也。” 注[二]寤,觉也。寐,卧也。诗曰:“寤寐永叹,唯忧用老。” 注[三]任,保也。 注[四]吕氏春秋曰:“周文王使人掘地,得死人骸。文王曰:‘更葬之。’吏曰: ‘此无主。’文王曰:‘有天下者,天下之主,今我非其主邪?’遂令吏以衣棺葬之。天下闻之,曰:‘文王贤矣。泽及枯骨,又况人乎!’”是月,下邳人谢安应募击徐凤等,斩之。 丙辰,诏曰:“孝殇皇帝虽不永休祚,而即位踰年,君臣礼成。孝安皇帝承袭统业,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,先后相踰,失其次序,非所以奉宗庙之重,垂无穷之制。昔定公追正顺祀,春秋善之。[一]其令恭陵次康陵,宪陵次恭陵,以序亲秩,为万世法。” 注[一]鲁闵公立二年而薨,次僖公立,僖虽是闵庶兄,然尝为闵臣,位次当在闵下。后文公即位,乃进僖公神位居闵之上,左传曰:“跻僖公,逆祀也。”定公八年经书“从祀先公”。从,顺也。顺祀谓退僖神位于闵下。谷梁曰:“从祀先公,贵正也。” 六月,鲜卑寇代郡。 秋七月庚寅,阜陵王代薨。 庐江盗贼攻寻阳,又攻盱台,[一]滕抚遣司马王章击破之。 注[一]音吁夷,今楚州县也。 九月庚戌,太傅赵峻薨。 冬十一月己丑,南阳太守韩昭坐赃下狱死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强赋一亿五千万,槛车征下狱。” 丙午,中郎将滕抚击广陵贼张婴,破之。 丁未,中郎将赵序坐事□巿。[一] 注[一]东观记曰:“取钱缣三百七十五万。” 历阳贼华孟自称“黑帝”,攻杀九江太守杨岑,滕抚率诸将击孟等,大破斩之。 本初元年春正月丙申,诏曰:“昔尧命四子,以钦天道,[一]鸿范九畴,休咎有象。[二]夫瑞以和降,异因逆感,禁微应大,前圣所重。[三]顷者,州郡轻慢宪防,竞逞残暴,造设科条,陷入无罪。或以喜怒驱逐长吏,恩阿所私,罚枉仇隙,至令守阙诉讼,前后不绝。送故迎新,人离其害,怨气伤和,以致醔眚。 书云:‘明德慎罚。’[四]方春东作,育微敬始。其□有司,罪非殊死,且勿案验,以崇在宽。”[五] 注[一]四子谓羲仲、羲叔、和仲、和叔也。尚书曰:“乃命羲、和,钦若昊天。” 注[二]尚书曰:“天乃锡禹洪范九畴。”孔安国注云:“洪,大也。范,法也。 畴,类也。言天与禹,洛出书,神龟负文而出,列于背,有数至于九,禹遂因而第之,以成九类。”其八曰庶征,有休征、咎征之应。休,美也。咎,恶也。 征,验也。人君行善政,则百谷用成,家用平康,是休征也。政有乖失,则百谷用不成,家用不宁,是咎征也。休之与咎,皆象人君之政,故言“休咎有象”也。“象”或作“家”。 注[三]言君政纯和则瑞气降,若逆时令则醔异感。所禁虽微,其应乃大。前圣所重,即谓唐尧钦若昊天,箕子休咎之应。 注[四]眚,过也。“明德慎罚”,尚书康诰之言。 注[五]言东作之时,须育养细微,敬事之始。礼记月令:“孟春之月,无杀*[孩]*虫胎夭飞鸟,无麛无卵。庆赐遂行,无有不当。”书曰:“敬敷五教,五教在宽。” 壬子,广陵太守王喜坐讨贼逗留,下狱死。 二月庚辰,诏曰:“九江、广陵二郡数离寇害,残夷最甚。[一]生者失其资业,死者委尸原野。昔之为政,一物不得其所,若己为之,[二]况我元元,婴此困毒。方春戒节,赈济乏□,掩骼埋胔之时。[三]其调比郡见谷,出禀穷弱,收葬枯骸,务加埋恤,以称朕意。” 注[一]谓比年张婴寇广陵,华孟寇九江也。 注[二]尚书曰:“一夫弗获,则曰时予之辜。” 注[三]月令:“孟春之月,行庆施惠,下及兆人。”又曰:“掩骼埋胔。”郑玄注曰:“为死气逆生气也。”骨枯曰骼,肉腐曰胔。 夏四月庚辰,令郡国举明经,年五十以上、七十以下诣太学。自大将军至六百石,皆遣子受业,岁满课试,以高第五人补郎中,次五人太子舍人。又千石、六百石、四府掾属、三署郎、四姓小侯先能通经者,各令随家法,[一]其高第者上名牒,当以次赏进。 注[一]四府掾属谓大将军府掾属二十九人,太尉府掾属二十四人,司徒府三十一人,司空府二十九人。汉官:“左、右中郎将,皆秦官也,比二千石,三署郎皆属焉。”三署谓五官署,左、右署也。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,礼者谓之礼家,故言各随家法也。四姓小侯,解见明纪也。 五月庚寅,徙乐安王为勃海王。 海水溢。戊申,使谒者案行,收葬乐安、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,又禀给贫羸。 庚戌,太白犯荧惑。 六月丁巳,大赦天下,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。 闰月甲申,大将军梁冀潜行鸩弒,帝崩于玉堂前殿,年九岁。 丁亥,太尉李固免。戊子,司徒胡广为太尉,司空赵戒为司徒,与梁冀参录尚书事。太仆袁汤为司空。 赞曰:孝顺初立,时髦允集。[一]匪砥匪革,终沦嬖习。[二]保阿传土,后家世及。[三]冲夭未识,质弒以聪。陵折在运,天绪三终。[四] 注[一]尔雅曰:“髦,俊也。”郭璞注曰:“士中之俊,犹毛中之髦。”时张魭、王龚、庞参、张衡、李合、李固、黄琼之俦也。 注[二]砥,砺也。革,改也。沦,没也。言顺帝初升天位,又髃贤总集,不能因兹自砺,改革前非,而终溺于私嬖近习也。谓封孙程等十九人为侯,又诏中官养子,听袭封爵之类。 注[三]保,安也。阿,倚也。言可依倚以取安,傅姆之类也。传土谓阿母山阳君宋娥更相货赂,求增邑土也。后家谓拜后父梁商为大将军,商薨,仍拜子冀为大将军,弟不疑为河南尹。 注[四]言陵彁夭折,在于时运,所以天之胤绪,频致三终也。 校勘记 二五0页六行尚书*(郎)**[郭]*镇与交锋刃据汲本、殿本改。 二五一页八行*(其)*令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者据刊误删。 二五二页一行盖至理之本按:李慈铭谓“至理”本当作“至治”。 二五二页二行三老孝悌力田*[人]*三级据殿本补。按:校补引钱大昭说,谓闽本“田”下有“人”字。 二五二页六行徒囚逃亡当传捕者按:“徒”原斗“徙”,径改正。 二五二页一二行赐百官随辇宿韂及拜除者布各有差按:刊误谓衍一“及”字。 二五三页一0行郡举五人按:刊误谓“举”当作“与”。 二五三页一一行*(胡)**[屯]*骑*(车)**[越]*骑据刊误改。 二五四页一三行刘光字仲辽即太尉刘矩之弟集解引钱大昕说,谓刘矩传称叔父刘光,此注误。按:张森楷校勘记谓疑“弟”下脱“子”字。 二五六页六行[贫]不能自存帛*[人]*一匹据汲本、殿本补。 二五六页九行桂阳太守文砻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袁宏纪作“汉阳都尉”。 二五七页四行为陵轹使*(官)**[者]*策罢据刊误改。 二五七页一三行阴城公主名贤得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续志作“坚得”。 二五八页一二行掸国王雍*(田)**[由]*据殿本改。按:校补引钱大昭说,谓西南夷传作“雍由调”。 二六0页四行妖贼章河按:集解引钱大昕说,谓续志作“章何”。 二六0页一二行*(在)**[任]*试者意投射取而荅之据殿本改。 二六0页一二行次*[者]*为乙据汲本、殿本补。 二六一页一行狼杀女子九十七人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“女子”续志作“儿童”。 二六一页三行本多作满*(满)*字者误也据刊误删。 二六一页一0行复置玄菟郡屯田六*(郡)**[部]*据集解引陈景云、钱大昭说改。 按:东夷传作“六部”。 二六四页四行赐民年八十以上米*[人]*一斛据汲本、殿本补。 二六四页七行司徒刘崎按:袁纪“崎”成“恺”。 二六五页八行今日变方远按:刊误谓“方远”当作“远方”。注同。 二六五页一三行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按:校补引洪亮吉说,谓续志作“丁未”,以下“十一月丙子”推之,志为是。 二六九页二行封故济北惠王寿子安为济北王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传作“安国”。 二六九页七行左部句龙大人吾斯姚范谓“大人”当在“左部”之下。按:南匈奴传作“句龙王吾斯”。 二七0页一四行武*(都)**[威]*太守赵冲集解引惠栋说,谓应奉及西羌传皆作“武威”。胡三省云,传云诏冲督河西四郡兵,为节度,则“武威太守”为是。武都西北接汉阳,东北接扶风,南接汉中,无缘远督河西四郡兵也。今据改。 二七一页二行*(丁)**[乙]*巳河闲王政薨据张森楷校勘记改。按:是年三月乙酉朔,以下云“丙午”推之,当作“乙巳”。 二七一页八行巩唐羌寇北地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考异云西羌传作“罕种羌”。 二七三页二行击烧*(当)**[何]*羌按:集解引通鉴胡注,谓“当”当作“何”,烧当、烧何,羌两种也。今据改。 二七三页九行赵冲击烧当羌于*(河)**[阿]*阳据汲本改。按:钱大昭谓前志天水郡、续志汉阳郡均止有阿阳,作“河阳”者误。 二七三页一0行阿阳县属*(天水)**[汉阳]*郡据集解本改。按:校补引钱大昭说,谓明帝永平十七年已改天水为汉阳,不应注仍称“天水”。又按:西羌传作“阿阳”,注亦作“汉阳郡”。 二七四页一0行秋七月丙午按:“七”原斗“十”,径改正。 二七四页一一行遣御史中丞冯赦督州郡兵讨之按:集解引惠栋说,谓据滕抚传,“冯赦”当作“冯绲”。袁宏纪作“冯放”,亦误。 二七六页九行永*(嘉)**[□]*元年据集解引钱大昕说及惠栋说改。按:史绳祖学斋占毕记邛州蒲江县发地得石刻,有“永□元年”字样,故知“永嘉”为“永□”之误。又左雄传有“迄于永熹,察选清平”之文,钱大昭后汉书辨疑谓“熹”即“□”之斗。 二七七页一二行九江贼马勉称黄帝按:袁纪“九江”作“扬州”。汲本、殿本“黄帝”作“皇帝”,袁纪同。 二七八页三行故得祷祈明祀按:刊误谓“得”当作“复”。 二八0页一三行无杀*[孩]*虫据今本礼记月令补。 二八一页三行务加埋恤按:“埋”原斗“理”,径据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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